行政院稅改火車頭駛向何方
2014-07-09 經濟日報 黃鵬䛥
近日政府各機關接連出手打房,央行總裁彭淮南祭出四項措施,包括宣布擴大房貸管制範圍、新增第三戶房貸規範、降低豪宅認定標準及緊縮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等,以緊縮銀根的手法,減少購屋者的資金來源。行政院緊接著提出「房地合一課稅」跟進。
何謂房地合一課稅? 係指房屋及土地,以合併後的實價總額,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,按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。其用意在使房產買賣能夠劃一屬於增值利益部分的課稅方式,取代目前土地交易利得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;房屋的交易利得按實價課徵所得稅的雙軌制,進而達到不動產交易利得實價課稅的目的。
目前稅制較成熟的已開發國家中,以鄰近的日本為例,不動產稅制已實行六十餘年,發展相當成熟,分為持有稅及取得稅。不動產取得稅是在取得財產時徵收,稅額為不動產價值的4%,其他尚有登記牌照稅、消費稅及印花稅。持有時則有固定資產稅,稅額為資產價值的1.4%;都市計畫稅則依地區不同課徵0.2~0.3%。
美國對房產主要徵收的稅項是房產稅(Property Tax)和交易稅,房產稅依各州不同,稅額為房產計稅價值總額乘上,稅率大約在0.8%~3%之間。其計稅依據由政府訂之,一般為市場價格的50%-75%。
英國的不動產市場歷來吸引了大批海外投資者,極其重要的因素是其非常完備、高效、具有透明度的不動產稅制。其每年徵收的市政稅課徵對象為房子的業主或租客(使用人),向當地政府上繳,其計稅依據的房產價值每五年重估一次,分為八個等級,最高稅率可為最低稅率的25倍。
參考以上國家的課稅方式,皆對不同價值資產做出調整,且依地區不同而有靈活的適應性,而政府目前打房方向,傾向透過限制購屋者資金來源,及提高課徵交易稅,此舉不但未能將房價打下,反而造成屋主惜售,買方觀望,使市場供需降到2003年SARS以來最低點,2014年六月份台北房市交易量不到2500件,較去年六月降低25%以上,市場陷入閉鎖期。
為實現政府居住正義的施政願景及健全房地產交易,政府應朝向降低交易稅,調高持有稅 (台灣稅率大約在0.09%~0.15%之間)、土地公告現值和公告地價著手,釋出房屋供給,讓房價軟著陸,而非將房市套牢。政府進行稅制改革更應邀集產、官、學界及公民團體,建構完整稅制及自住減免的配套措施,而不是為了其他考量,在未規劃完善前急於拋出議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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