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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林淑慧/台北報導 2014/08/14

財政部賦稅署昨(13)日表示,針對持有4戶以上的多房族,全台已寄發逾60萬份房屋稅輔導函,官員提醒,收到通知書的民眾須在60天內,提出3戶自住房屋的申請,預估明年度全國房屋稅可望增加2億元稅收。

  據了解,在財政部修正房屋稅稅率之後,全台22縣市當中,目前已確定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宜蘭縣及桃園縣,在修訂房屋稅稅率時,將高於現行最低法定稅率1.5%,以期增裕地方稅收。

 

  賦稅署官員表示,自上周五(8日)開始,全台的房屋所有權人陸續收到房屋稅輔導函,提醒民眾必須在2個月期限內回覆,以免名下房屋將統統被列為非自住房屋,無法享有減稅的優惠。

 

  官員說,財政部已訂定統一作業規範,供地方稅稽徵機關遵循。針對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住家用房屋戶數合計在4戶以上者,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寄送60萬份自住房屋申請輔導通知,並隨函檢附房屋明細回覆單。

 

  依據財政部的規劃,房屋明細回覆單上,列有房屋坐落地址及課稅現值資料,房屋所有人收到輔導通知後,可以自行勾選哪3戶作為自住房屋,以利適用房屋稅1.2%的優惠稅率。

 

  財政部表示,房屋稅條例在今年6月4日修正公布,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.5%到3.6%;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「房屋無出租使用」、「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」、「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」等三要件者,可按自住使用房屋稅率1.2%課徵房屋稅。

 

原文連結:http://house.chinatimes.com/content-indexNews-content.aspx?NewsID=3347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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